
4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因未按规定开展金融统计业务,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专项统计有误;未按规定开展支付结算业务,超过期限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未按规定开展假币收缴业务,假币收缴业务监控录像缺失;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核心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三万元人民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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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 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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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 |
淮南银罚决字〔2026〕1号 |
1.未按规定开展金融统计业务,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专项统计有误。 2.未按规定开展支付结算业务,超过期限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 3.未按规定开展假币收缴业务,假币收缴业务监控录像缺失。 4.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核心义务。 |
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三万元人民币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 |
2026年4月 10日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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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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